謹防過期啤酒瓶變“炸彈”

    進入夏季,啤酒消費迎來旺季,但每年消費者飲用瓶裝啤酒時,因啤酒瓶使用年限過期,導致啤酒瓶爆炸傷人事件時有發(fā)生。為此縣工商局、寧津縣消費者協(xié)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和飲用瓶裝啤酒時要選擇帶有“B”字的啤酒瓶,同時注意靠近酒瓶底部的酒瓶生產(chǎn)年份,酒瓶的使用年限為兩年。其次,開啟啤酒瓶時要遠離面部,避開人群,待酒瓶開啟后再拿上餐桌。如發(fā)生酒瓶自爆,請保護好現(xiàn)場,把爆炸后的啤酒瓶碎片收集完整,第一時間到消費者者協(xié)會或其他部門投訴。投訴電話:0534-5238525 
           記者 李曉東通訊員 楊永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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