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安機關對兩名隱瞞境外行程人員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華社貴陽3月30日電(記者汪軍)貴州省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近日依法查處兩起刻意隱瞞行程的違法行為,對兩名隱瞞境外行程人員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龔某某,男,遵義仁懷市人,2020年3月9日自駕車輛前往廣東省,后由廣東省前往澳門特別行政區(qū),于3月12日從澳門特別行政區(qū)自駕返回遵義。戶籍地派出所電話聯(lián)系龔某某,要求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向所在社區(qū)居委會如實報告行程,但龔某某不僅未按要求向所在社區(qū)居委會如實報告行程,甚至多次駕車外出。2020年3月26日被現居住地轄區(qū)派出所依法傳喚,龔某某如實交代了3月9日從仁懷自駕到廣東、澳門等地并于3月12日返回遵義的事實。目前,龔某某被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馬某,男,遵義市播州區(qū)人,馬某妻子蔣某某,國籍緬甸。2020年3月6日,蔣某某從緬甸入境到播州區(qū)后,馬某一直未到所在地社區(qū)居委會如實報告其妻子入境行程,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2020年3月27日,經遵義市公安局播州分局西坪派出所詢問調查取證,對違法行為人馬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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