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15個部門職能構建大救助機制臨邑,棒棒噠!


  “ 以 前 申請 低 保 要 跑 好幾趟,現在只需拿著 身 份 證 ,到 村 里的 民 生 服 務 室 ,不 到5 分 鐘 就 能 辦 完 ,錢 會直接打到銀行存折上,非常方便。”11 月 27 日,臨邑縣臨邑鎮(zhèn)朱家胡同村村民朱兆芳說。
  在臨邑縣,村民不出村就能辦 理 的 救 助 事 項 ,不 僅 有 低 保 申
請,還有特困供養(yǎng)、臨時救助、殘疾人兩項補貼、危房改造、困難黨員救助等 18 項救助事項。這得益于該縣推行的屬地審批救助管理模式改革。



十大專項救助


  今 年 以 來 ,臨 邑 縣 以 實 施“ 全 國 社 會 救 助 綜合 改 革 試 點 縣 ”為契 機 ,出 臺 了《關 于 實施 大 救 助 工 作 的 意 見》和《關 于 加 強 最 低 生 活 保障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見》,構 建起“10+1+
3 ” 大 救助 工 作 機制 ,即 以 生活 、特 困 、臨時 、受 災 、醫(yī) 療 、教 育、住 房、就 業(yè)、司法、慈善等十大專項 救 助 為 主 要 內 容 ,以 社 會 力 量 參 與 為 補充 ,以 扁 平 化 管 理 、信 息化支撐、信用化追溯三項措施 為 保 障 ,做 到 了“ 群 體 明確、職 能 清 晰、政 策 透 明、多 元共助”。



“五個一”服務


  為 解 決 重 復 救 助 、交 叉 救助、遺漏救助問題,該縣整合民政、扶貧、殘聯、人社、住建、教育 等 15 個 部 門 信 息 數 據 ,研 發(fā)了臨邑縣智慧民生大救助云平臺,建立困難群眾救助數據庫,設 定 貧 困 群 眾 困 難 指 數 ,實 行困 難 群 眾 信 息 預 警 ,依 據 困 難指數判定是否救助以及救助標準 ,實 現 業(yè) 務 辦 理、信 息 檢 索、短信提醒、預警提示、數據分析等 功 能 ,同 時 ,引 進 電 子 簽 章 ,實 現 一 網 通 辦 、群 眾 只 進 一 扇門、只跑一次腿、只要一張身份證、只用一個民生服務碼的“五
個一”服務,確保為民服務便捷高效。



  12 項救助審批權下放


  為 深 入 推 進 民 生 服 務 領 域“ 放 管 服 ”改 革 工 作 ,進 一 步 便民 惠 民 ,臨 邑 縣 優(yōu) 化 社 會 救 助事 項 審 批 流 程 ,將 與 群 眾 密 切相 關 、量 大 面 廣 的 4 個 部 門 的12 項 救 助 審 批 權 下 放 到 鄉(xiāng) 鎮(zhèn) ,將 原 來 個 人 到 鄉(xiāng) 鎮(zhèn) 申 請 、鄉(xiāng) 鎮(zhèn)審 核 申 報 、縣 級 審 批 ,改 革 為“ 村 級 申 報、鄉(xiāng) 鎮(zhèn) 審 批、縣 級 監(jiān)管”的救助管理模式,實現了扁平化管理。
  同 時 ,該 縣 再 造 27 項 工 作流 程 ,優(yōu) 化 民 政、住 建、教 育 部門 救 助 標 準 10 項 ,建 立“ 收 入貧 困 型 ”和“ 支 出 貧 困 型 ”低 保認定標準,實行實時辦理,壓縮辦 理 時 間 ,最 多 縮 短 了 27 天 ,提高了救助精準度和實效性。



  建立信用化追溯機制


  依托“大救助”平臺,臨邑縣還創(chuàng)新建立了信用化追溯機制,完善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將公安、交警、國土、人社、財 政 、公 積 金 、稅 務 、農 林 、農機、市場監(jiān)管、民政等核對部門的數據信息納入大平臺進行精
準核對,建立多領域、跨部門的社 會 救 助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平 臺 ,對申請救助人員實行“肯定式”納入,簽訂誠信承諾書,不再進行事前審核。
  對通過舉報或核查發(fā)現的可能存在弄虛作假的,立即啟動追溯程序,一旦查實,隨即將當事人和涉事人員納入失信人員數據庫,并不再刪除。進入失信名單的 當 事 人 ,如 果 再 申 請 救 助 事項,將啟動“否定式”審查,即假設當事人所提供的資料全部為不實資料來進行審查,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解決了監(jiān)管手段缺乏、懲罰力度弱化等問題。
  “‘大救助’工作機制的建立,解決了救助資源整合難、部門協調 統(tǒng) 籌 難 、救 助 程 序 復 雜 等 問題,實現了救助事項出自一門,從多頭救助到一窗救助,從單一救助到多元共助,從逐級審批到屬地審批的轉變。我們將進一步優(yōu) 化 服 務 水 平 ,讓 救 助 更 加 精準、便民、高效、誠信,力爭為全國社會救助綜合改革‘破難題、探新路、作示范’?!迸R邑縣委書記林春元說。通 訊 員 劉麗瑩 黃浩珉 祝平

德州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本網注明“來源:德州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德州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德州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德州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鑒于本網發(fā)布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因作者聯系方式不詳或其它原因未能與著作權擁有者取得聯系,著作權人發(fā)現本網轉載了其擁有著作權的作品時,請主動與本網聯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網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