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還繳土地收益金?

  本報訊?(記者?徐冬曉)近日,德城區(qū)宋女士撥打12345市民熱線,反映自己在德州中原輸氣公司購買了二手房,所有契稅都已繳納,但拿房產證時,市房管中心還讓繳納3000元的土地收益金。宋女士認為不合理,望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12345市民熱線將承辦單轉給市房管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與宋女士取得聯(lián)系,經(jīng)了解,宋女士反映的是二手房交易時,劃撥土地轉讓須繳納土地收益金的問題。市房管中心表示自己只是代收,建議由土地管理部門答復。

????然后,市民熱線將承辦單轉給市國土資源局,該局表示從未收取過土地收益金,也從未授權房管部門代收,建議由收取土地收益金的部門答復。

????4月24日,宋女士要求市房管中心明確答復,收費合理不合理,到底是代哪個部門收取的土地收益金。

????市房管中心作出回復,有下列行為的單位或個人應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收益金:①將劃撥或出讓土地(包括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出租的;②將劃撥土地用于有償經(jīng)營活動或出讓土地改變用途的;③其他以營利為目的,將劃撥土地進入市場進行商業(yè)活動的。宋女士購買的房子屬于第二種,收費依據(jù)德政發(fā)?[1999]?192?《德州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實施辦法》第四章第十五條第一款,出售方應按售價(評估價)市場價的1%繳納土地收益金,由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代收,統(tǒng)一上繳市財政。

????當天,記者聯(lián)系了市房管中心,該中心表示宋女士如果還有疑問,可到市房管中心查看收費依據(jù)。至于代哪個部門收取,該中心表示是幫財政部門代收。隨后,記者聯(lián)系市財政局核實此事,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部分資金是按照收支兩條線雙戶管理,即市房管中心的一些收費,上繳財政局專戶,建立專門賬戶,由財政局進行監(jiān)管。具體執(zhí)行情況應協(xié)調國土、房管等相關部門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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