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韓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 記者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全國政協(xié)人口資源環(huán)境委員會原副主任,陜西省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主席韓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韓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韓勇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吉林省紀委副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黨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副書記,陜西省政協(xié)黨組書記、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工程承攬、干部任用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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